由體育總會提名
i. 運動員申請表將由體育總會審核和整理
ii. 每個體育總會最多可提名兩位成員申請獎學金計劃
iii. 請於2021年6月30日(星期三)或之前以(1)傳真: 2890-9599, (2)電郵: [email protected], 或(3)郵寄: 香港銅鑼灣掃桿埔大球場徑1號奧運大樓1樓1004室,提交體育總會提名表(只適用於多於兩位運動員申請的體育總會)、運動員申請表及證明文件至香港運動員就業及教育計劃辦公室。資料不全或有遺漏的申請不會被接納。
獎學金得獎人遴選
i. 主辦機構將根據申請者的體育成就,對獎學金計劃的承諾和參與獎學金課程的適合性進行遴選。
ii. 申請者可能需要參加主辦機構的面試。
iii. 主辦機構保留一切詮釋/更改規則和條例及作出最後決策的權利。